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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郴州500多农户 拿到农房产权证

发表于2014-12-04

本报12月2日讯(记者李秉钧通讯员曹文剑易胜清)今天,郴州市桂阳县正和镇山背村村民王绍冬国来到县国土局提交土地证、建房规划证、建房测量报告和一份申请书后,很快就办好了其住房产权证。他高兴地说:“我们农民也有房产证了,以后可以办抵押贷款了。”

今年初,郴州市贯彻落实1号文件和省政府相关会议精神,就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制度改革,选择资兴市、桂阳县进行试点。两县(市)各选择一些乡镇,开展农村房屋产权办证工作。至11月底,已为500多户农民发放农村房屋产权登记证。

为做好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,资兴、桂阳都出台了相关方案。桂阳还成立了专门的乡镇房产管理室,挂靠县房产局,并利用国土和房产部门现有土地普查、登记等成果,开展农房登记发证工作。对已纳入城镇规划区内的农房,办证时要求提供宅基地使用权证、建房规划证、建房测量报告;对没有纳入镇城规划区内的农房,凭宅基地使用权证即可办证。

在开展农房产权登记的同时,资兴、桂阳稳妥推进农村房屋抵押贷款试点工作。目前,已制订农房抵押贷款管理办法等。桂阳正和镇山背村村民王土杏说,明年想以农房抵押贷款,把养殖业扩大一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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