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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有些不能捡!开发商买房“送面积”一不小心就是骗局!

发表于2013-08-21

对于购房者所谓的“送面积”,在开发商业内叫“偷面积”,指的是不计算价格的面积并且不计入购房合同的面积。

 

对于购房者所谓的“送面积”,在开发商业内叫“偷面积”,指的是不计算价格的面积并且不计入购房合同的面积。有人形象地将“送面积”比喻为“逼良为倡”.

 

一是政府的高税收逼得开发商使出“送面积”的招数可以避掉销售过户环节的一大笔税费;

 

二是高房价逼得购房者选择这种“送面积”的房子,同地段同等价格的房屋当然有“送面积”的比没“送面积”的实惠。是开发商打出“送面积”的促销噱头,购房者趋之若鹜,看样板房时都会问问哪些地方是赠送的面积,不送面积或送面积少的房子会被认为是性价比差,成为被购房者首先淘汰的对象。

 

最近,一全复式叠墅小区业主联系上笔者颜宇丹律师,反映了该小区因“送面积”无法办理房产证由此产生的迟延办证纠纷。该小区楼盘销售广告上打出“”的诱人口号,销售的户型图标着上下两层。入伙时开发商交楼的毛坯房里已完成了中空楼板的一层加建,但开发商为规避法律责任,让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时签订了一份开发商事先拟定好的格式合同《施工委托协议书》,约定购房者委托施工方加建一层楼板,也即是开发商承诺的“送面积”。

 

现在由于该小区擅自加建楼板、阳台擅自加建、改建等情形,与报建施工图不符。依据《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》,属于不予规划验收的情形,国土规划部门不予发放《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》,已装修入住一年多的700余户购房者面临着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局面。

 

该小区业主心急如焚,经协调政府部门给出该小区业主办证方案:

 

1、将违反施工图纸的违建物全部打掉,包括每户加建楼板在内,才通过规划验收。但是这700多户业主已装修入住,这一点很难做到;

 

2、业主及发展商共同向土地监察大队和国土部门签署《承诺整改书》,共同承诺整改通过规划验收后,尽快安排房产证的办理;

 

3、按正常程序由各有关部门派人检测小区内单位及建筑物的重新查验,再决定如何整改及规划验收。笔者颜宇丹律师认为,如果不打掉加建部分,又能通过规划验收,估计这些加建部分就得重新计算面积并补交一些税费了。

 

“送面积”分为几种情况:

 

第一种“送面积”是改变规划加建,未经报批更改手续,如上述案例中加建一层属于违规,存在无法通过规划验收无法取得房产证的风险;

 

第二种“赠送的面积”属于公用面积,如一楼庭院、屋顶花园等,属于小区业主共有财产,开发商无权赠送,该赠送行为本身就不合法;

 

第三种比如在L形露台上围起一道玻璃或封闭一面墙,就多出一间房来,这种形式在样板房里可以看到,但交楼标准并没有这道墙,围起来的这部分面积也不载入产权证,在遇到拆迁、出售、继承、评估、抵押等时,都存在着法律障碍。

 

近段时间以来,上海等地政府相继出台了一些相关规定,叫停开发商“买房送面积”的促销行为。今年8月26日,上海市正式印发《上海市建筑面积计算规划管理暂行规定》,对建筑面积计算的种种问题作出新规范。10月1日以后,进深超过1.8米的“超大阳台”、高度超过2.2米的飘窗等都将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。

 

现在北京、深圳等一线城市不知道何时出台关于建筑面积的新规,一旦出台相关新规,之前建好的“偷面积”户型由于不合新的规定,将有可能面临无法取得《验收合格证》和《建设规划许可证》,无法取得房产证的风险。

 

有些不能赚,购房者在选择“送面积”房时,还需擦亮眼睛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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